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校园商户、食堂档口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商户(委托服务单位)及食堂档口经营行为,加强学生食堂规范管理,提高学校餐饮商业服务质量,培育一批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校园商户及食堂档口,更好做好保障服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
在学校经营满一个月以上的商户(委托服务单位)和食堂档口(不含继续教育项目)。
二、评价目的
全面评价校园商户(委托服务单位)合同履行情况,为校园商户公开招租工作和后续日常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评选出年度服务优秀校园商户。全面评价食堂档口经营状况,评选出受欢迎程度高的五星级食堂档口。
三、评价办法
优秀校园商户、五星级食堂档口以学期为周期进行评价。月度量化考评,学期末综合评价。
1.优秀校园商户评价主要依据为校园商户在校服务情况,具体包括经营行为,服务态度,租金缴纳,管理台账,运行安全、垃圾分类、食品安全等及师生投诉及处理情况等。
2.五星级食堂档口由学生餐饮代表委员会组织检查,开展问卷调查,参照餐饮规范要求和经营业绩情况,进行评选。
四、评价方式
1.优秀校园商户评选采用量化计分方式。
2.评价分值=师生评价+日常监管+参与活动。
3.师生评价分值:定期开展师生参与评价的校园商户和食堂档口测评活动,填写校园商户测评表(附件1),评价分值取发放测评表平均值。
4.日常监管分值:伙管科协同相关部门对校园商户在日常管理和学校专项检查中的四方面情况进行评价,对相应违规行为将按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后果情况予以扣分,每次违规扣分为1-15分之间(扣分分值详见附件2),由伙管科做出扣分决定后,书面通知校园商户,填写评分记录单(附件3)。
5.五星级食堂档口由参与评价的师生在校园商户测评表中推选。
五、评价量化标准
商户评价分值基础分为100分,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评价结果为A;得分在75分(含)至95分区间内的评价结果为B;得分在60分(含)至75分区间内的评价结果为C;得分在60分以下的评价结果为D。
积极参加学校各类公益活动的商户,视参加次数及服务情况给予5-10分的加分。
六、评价规则
1.评价分值最高的1名商户,评为优秀校园商户。
2.对评价为D的商户,学校将立即要求其停业整改。整改后有明显改观的,可记为C或B名次;整改后无明显改观的,将停止续约,且失去参与学校后续公开招租事项的资格。
3.校园商户测评表中推荐最多的4个食堂档口,评为五星级食堂档口。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优秀商户和五星级食堂档口参评资格。
①有师生投诉。
②食品、消防、生产等方面出现安全事故。
③因食品卫生、服务质量或擅自提价等问题引发舆情。
④从业人员违反学校规定,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七、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优秀校园商户和五星级档口分别授“优秀校园商户”奖牌和“五星级档口”流动红旗,并通过公众号等媒介宣传推介。优秀校园商户每学期奖励1000.00元,五星级档口每学期奖励500.00元。
八、本评价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后勤管理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