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现将2020年劳动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5月1日(星期五)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5天,放假期间所有教学活动停止。
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月26日(星期日)执行5月4日(星期一)的课表,5月9日(星期六)执行5月5日(星期二)的课表。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教育广大师生自觉遵守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管理规定。师生原则上不得跨省流动,学生在未收到学校正式返校通知前不得私自返校,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和自身健康防护工作。
2.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及时准确做好疫情统计、报送工作。严格落
实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加强本单位师生管理,随时掌握安全动态,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向学校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
3.放假期间学校继续实行封校管理,后勤保卫部门要加强门禁管理,严格落实“一码通”查验、体温测量等制度,做好应急预案。基建处要做好校内施工企业的监督巡查工作,确保施工进度不拖后、疫情防控紧跟上。
校长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