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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各餐饮部、校内商店、超市:
现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食药监发[2015]6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附件: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5年9月27日